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作者: CBISMB

责任编辑: 张金祥

来源: ISMB

时间: 2023-03-27 17:02

关键字: 小微企业 优惠政策

浏览: 4

点赞: 0

收藏: 0

财政部、税务总局26日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站发布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等,除特别标明外,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出处所有。我们致力于保护原作者版权,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