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第50条相关透明义务将于8月2日开始适用。欧盟委员会已经发布配套指南,帮助AI系统提供方和部署方判断各自责任。新规则的核心目标,是让公众能够知道自己正在与AI互动,或看到的内容已经由AI生成、修改,从而降低欺骗和操纵风险。
提供方与部署方承担不同责任
指南区分了AI系统提供方和部署方。提供方需要在系统设计层面告知用户正在直接与AI交互,并为AI生成或经过操纵的内容加入机器可读标记,使检测工具能够识别其来源。对聊天机器人、内容生成平台和模型服务商而言,这意味着透明提示不能只依靠使用条款,而应进入产品界面与技术输出链路。
部署方则需要在具体使用场景中承担告知义务。当公众接触深度伪造内容、未经人工审查或编辑控制的公共利益事项AI内容,以及情绪识别或生物特征分类系统时,使用这些系统的机构需要进行相应披露。
“贴一个AI标签”并不足够
真正的合规工作涉及界面提示、元数据、内容水印、审计日志和发布流程。企业需要明确标识在什么位置出现、用户能否理解、机器标记能否在压缩和转载后继续保留,以及第三方平台如何传递这些信息。仅在页面底部放置模糊说明,可能无法达到让公众及时识别的目标。
营销、公关和媒体团队尤其需要关注公共利益内容。AI辅助写作本身并不一定触发同一种披露要求,但如果内容没有经过人工审核或编辑控制,且涉及公共利益事项,部署方就应重新评估标识和责任流程。深度伪造视频、合成人物音频和经过实质修改的影像,也应建立发布前检查。
企业应建立内容来源台账
准备工作可以从四个步骤开始:盘点所有面向用户的AI交互入口;区分自研系统、第三方模型和内容生成工具;记录人工审核环节;测试机器可读标记能否贯穿导出、发布和再分发。采购合同中还应明确模型提供商是否提供标记能力、证据记录和更新通知。
跨境企业不能只让法务团队单独处理。产品、研发、安全、内容运营和客户服务都可能触及透明义务,需要共同定义触发条件与升级流程。对于难以判断的边界场景,应结合完整指南和专业法律意见处理。
编辑观察:AI透明度正在从自愿声明转向产品工程要求。未来用户看到的不只是“由AI生成”几个字,还应当有可验证的技术标记、明确的责任主体和可追溯的审核记录。企业越早把透明度嵌入产品设计,后续整改成本越低。
本文根据欧盟委员会公开指南整理,仅作行业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来源:Commission publishes guidelines on transparency obligations for providers and deployers of certain AI systems。配图为AI生成实景风示意图,由本站制作,不代表具体监管机构或执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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