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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五千还是罚三万?都是垃圾邮件惹的祸

发表时间:2006-10-09 14:21:37.0  作者:张王番  来源:《中小企业IT采购》38、39合刊  
 
近日,广东通管局对深圳一公司罚款5000元,原因是这家公司乱发垃圾邮件。而这一事件更具有标志意义的是这是国内首次依据《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对一家发送垃圾电子邮件的公司给予了行政处罚。
   
   据媒体透露,这次处罚是源于用户的举报。于是通管局对一些涉嫌群发垃圾邮件的名单展开了调查。深圳市通管局通过一系列追查,锁定一家培训公司。经查实,该公司为推广业务,自2006年1月起通过软件从互联网上在线收集互联网电子邮件地址,在未经互联网电子邮件接收者明确同意的前提下,大量群发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通管局认为,该行为违反了《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送垃圾电子邮件,并罚款5000元。

   垃圾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的泛滥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及网络信息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处理垃圾电子邮件占用了包括专业邮件服务商、邮件用户在内的社会各方大量人力、物力,直接影响了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

   垃圾邮件治理,也是全球公认的难题。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发达国家都相继制订了反垃圾邮件的法律法规,但是,近年来,垃圾邮件的数量不降反升,以致于其所占比例已经超过了正常邮件。

   科技界一直在寻求技术手段遏制日益泛滥的垃圾邮件,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至今没有找到一种完全药到病除的办法。至少目前电子邮箱的注册不是实名制的,追查垃圾邮件的发送者非常困难。

   而且,从技术角度上讲,要伪造一封电子邮件的发送地址非常简单,一般对网络技术有一定掌握的人就能够实现。曾经,一种被称为Sender ID的身份识别技术被普遍认为是最有希望的技术。但很快,人们发现大量的垃圾邮件还是能快速假借和冒用其他人的身份通过认证后进行传送。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违反规定随意发送垃圾邮件者的处罚分为罚款和警告两种处分,其中对于一般的违规行为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对于有商业目的并可从垃圾邮件中获得违法收入的,则可最高处以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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