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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例》拟出台 员工要大胆和企业谈薪水

发表时间:2008-02-22 11:05:07.0  作者:CBISMB编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17日表示,《工资条例》正在起草中,前期立法调研已完成,《工资条例》即将成型出台。据分析,国家给企业降税措施,为涨工资预留了空间。

  专家预计,2008年中国人基本工资将平均增长9.4%,CPI预计为3.2%,所以,员工能享有的实际增长将达到6.4%。而受食品价格上涨影响,2007年前11个月,我国CPI平均上涨4.6%。其中2007年11月份的CPI指数更是大涨6.9%,创下1996年来的最高点。

  “如何调薪,CPI确实是应该考虑的因素。”邱小平说,个别企业多年不涨工资,有些地区规定了最低工资,但调节职工工资分配,最终还要靠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条例》有望将这些问题纳入法制轨道,很多企业会“被迫”给员工加工资。

  “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单靠某一部法规很难奏效。”邱小平表示,企业对工资的分配多数通过市场完成,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不能再由政府搞一刀切。这次将出台的《工资条例》,重点是形成工资协商共决制,但具体出台时间“不好预测”。

  从1990年到2005年,中国劳动报酬占GDP的比例下降了12个百分点。今年以来,物价上涨幅度大,给人的感受是,即使工资在涨,收入并不见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文跃然表示,以珠三角为例,我们的生产率相当于美国的17%,但工资水平只相当于美国的6.67%。

  针对相对较低的工资支付点,文跃然预计,中国的总体工资水平在未来12年里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到2020年,我们的工资总额还能提高3~4倍。

  参与草案起草的专家认为,即将出台的《工资条例》为职工确立薪资议价的通道比单纯地要求涨工资更重要。“既要赋予职工在薪资面前的说话路径,还要考虑职工的说话能力。”

  此前,《劳动法》、《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等法律法规都对工资的良性增长有些规范,但最终都没形成工资增长的良性机制。

  “关键是职工在这一问题上的缺失,职工议薪能力有待提高,要大胆和企业商议薪水。”专家结合刚出台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表示,按照新条例,企业所得税税率从原来的33%下降了十来个百分点,这一方面拓宽了企业的赢利空间,另一方面为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也预留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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