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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建功  

“QQ珊瑚虫”作者陈寿福非法获利117万

发表时间:2007-12-20 16:22:32.0  作者:CBISMB编辑  
 
  备受互联网业界关注的“QQ珊瑚虫侵权”一案日前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被告方北京理工大学教师陈寿福未经腾讯公司许可擅自对腾讯QQ软件进行修改来谋取暴利,已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检方的起诉书显示,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8月24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依法对陈寿福进行逮捕。警方调查的事实显示,2005年底至2007年1月间,陈寿福从腾讯公司的网站下载腾讯QQ软件后,未经腾讯公司许可擅自对腾讯QQ软件进行修改,将腾讯QQ软件的广告、搜索功能进行删除,加上显示好友IP地址功能。

  与此同时,陈寿福在软件中安装北京智通无限科技有限公司、265网络技术有限公司、Google(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商业插件,以此为上述3家公司的软件或网站做广告,后将修改后的软件以珊瑚虫QQ的名义放在自己注册的珊瑚虫工作室上,供用户下载牟取非法利益。

  据了解,陈寿福利用在以其名义发布的QQ软件珊瑚虫版中捆绑商业广告,从北京智通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收取15笔广告费共计人民币105万元。在著名的网络插件广告中间商265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代理帮助下,非法牟利人民币12.2万元。

  “该案陈寿福违法所得超过15万,则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专家分析认为。

  腾讯公司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腾讯一直认为对中国的互联网需要更理性的认知,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拒绝对该案发表看法。

  中国软件产业随着信息网络时代的到来,带来了难得的生机。如果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中国的互联网软件产业又将遭致灭顶之灾。”中国软件联盟秘书长邹忭对整个产业的发展表示了自己的担心。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版权处处长赵秀玲此前也表示,QQ珊瑚虫案件也是国家版权局重点关注的案件。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猖獗,新情况层出不穷,国家层面将会加强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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